Tuesday, March 22, 2011

越來越新加坡人

和小新去吃好吃但有點貴的潮州粥。

雖然在同一檔口吃了很多次,每次對螃蟹總是遠望卻不捨得花錢吃。這一天口癢的小新忍不住點了漿汁螃蟹來試試。

開始吃咯。呃,味道好像有點腥,不是很好吃呐。小新說:“我要跟他講這個螃蟹腥了。”我說:“吓?真的嗎?不是吧,真的要去講噢?你要他們退錢嗎?算了吧。”

結果我們吃完了所有點的菜和粥除了那個螃蟹,小新起身去還錢。出來的時候我問他說了嗎,他說他告訴他們那個螃蟹臭了,結果他們就沒有算螃蟹的錢了。我意外他們怎麼會這麼豪爽,小新告訴我說其實那些螃蟹本來就是賣剩的,他們只不過用濃鬱的漿汁味再煮一次,企圖掩蓋蟹的不新鮮。

然後我對小新說:“以前你一天到晚都說新加坡人很愛投訴啊,動不動就投訴,可是現在你已經融入新加坡社會到一個很【勁】的程度了。”

他聽了也在笑:“我已經成為其中一個了,是不是。”

可我繼續說道:“雖然新加坡的人很愛投訴別人,可是被投訴的人也怕投訴,所以很快行動地去解決問題。像剛才啊,那個店的人自知理虧,就乾脆地不要那個螃蟹的錢了(差不多S$10)。因為被投訴的人也是投訴別人的人,所以這負面的詞卻是促成效率的工具,其實也沒有甚麼不好啊。不像馬來西亞,如果你家外面成天有人燒垃圾,或者半夜有人用電鋸‘修剪’樹枝,你要找誰投訴?找到人投訴,當局又是否會盡快替你解決問題?”

“像剛才的事情發生在馬來西亞的攤子,你早就被掃把趕出去了,還有退錢?!”小新立刻接道。當然,裡面帶有玩笑的成份。

是啊,一直投訴投訴,可是卻不受理,然後投訴人唯有接受現狀,久而久之也不再投訴,因為知道那是沒有幫助的。然後,再也沒有人投訴,再也不懂得投訴,沒有人聽見投訴,以為做得妥當,就再也沒有改善現狀的可能。

我要會改善的馬來西亞。


ⓔⓝⓓ

1 comment:

  1. 英国也是一个很好投诉的地方 =v=
    之前投诉宿舍的电梯一直坏,结果退回了200多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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