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February 13, 2009

Discharge of Contract

雖然我是念生物的,可是因為學校的通識教育要讀理的學生選修人文與商業學的一些課,所以我就拿了Business Law了。雖然只是入門,可是還是有一些好玩的知識。

昨天上課,談Discharge of Contract,也就是和约解除。講師給我們一個很重要提點,就是每次和別人有生意上的合作,尤其當你是Freelancer的時候,要註意你和對方簽的合約不是Lump sum contract,而是Divisible contract。

所謂的Lump sum contract的定義就是:Full performance before being able to claim for benefits of the contract。也就是說,如果你並沒有100%完成當初和對方協議好的工作,那對方就不必支付你任何分文。

舉例:A請B設計與搭建舞台。合同內聲明:

B完成該項工作以後就會得到$4。

如果B無法圓滿完成工作,哪怕B已經設計好舞台,構圖也畫好了,那A也不必付他分文。

而Divisible contract顧名思義,就是將你和對方的合同分成好幾個部分。

舉例:A請B設計與搭建舞台。合同內聲明:

1)創意思考後要支付 $1
2)材料抵達後要支付 $2
3)工程完成以後就要付剩余的$1

那麼在法律上,如果你在完成1,2項而沒有完成3,對方拒絕付你錢,那你能以法律行動要求他付$3。那你就不用因為白費心機做了很多事,可是沒有完成剩余的而得不到費用。

不過,這以上只是一個很簡略的說明,還有很多特殊的狀況會有不同的解決方式。最後就如我講師說的:“Consult the lawyer.”可是,我還是覺得有少少的知識能夠讓自己免去一些麻煩,那已經很不錯了。

Sunday, February 08, 2009

Two wrong will never make a right

如果對方用不道德或不對的方法來對待你,讓你非常難過與憤怒。然後某天,你能用同樣的方式曏對方報復,並說這只不過是“以牙還牙”、天經地義的事來將自己的所作所為合理化時,那是不對的,因為“Two wrong will never make a right”。

Friday, February 06, 2009

旅行保险

昨天上課的時候,我又覺得我學了一樣很有用的事:

Lecturer說他非常鼓勵我們旅行的時候買travel insurance,因為很多時候你得到的會遠比你付出的來得多。有一次他去曼谷旅行,可是就在逛街的時候被人撞了一下。當他回神趕緊翻開背包時,就已經發現電話不見了。再望去後方,也不見扒手的人影了。根據保險當初的協定,他必須到警局報案,之後要呈上報案書副本給該公司。當他去到警局,卻又因為沒有人能以英文溝通而折騰了半天。之後警方終於找到一個能用英語溝通的警察來替他准備police report。警察准備完以後,就遞給他。然後他就望了報告,然後再望那警察--因為裡面全是看不懂的泰文。警察就說:“Lost of handphone?”他:“Yes.”警察:“Sign.”到底那個報告內容是寫他不見了手機,還是殺了皇帝的招供書就不知道了。然後,為了安全起見,他就在報告下方用英文寫了大意為“這是我不見手機的報案書”,然後再簽名。原來可以這樣。那以後就不用在糊裡糊塗的情況下被人騙啦。

所以,總結是,一:旅行要買保險。二:不要亂簽名,如果逼不得已就用以上方法咯。

Wednesday, February 04, 2009

小事3件

小事1:

今天早上去了career fair。唔,感覺不是很好呢。我翻開手冊,結果只發現寥寥無幾的 potential employer。後來和朋友一起到個別的booth去索取資料,也才發現不知道要問甚麼。心裡開始覺得慌,是不是很多大學生都像我們這樣呢?不知道要問甚麼,沒有目的地逛,而唯一知道的只是想要索取資料。可是“資料”也太廣了,別人會問你:“What are you interested in?”。我連自己真的喜歡甚麼都不知道,怎樣回答呢?後來,就臨場編了一個故事說自己對xx有興趣,然後等對方的回答。其實,當他在問那個問題的時候我就明白其實它並不是我要的,可是既然陷入了問答之間,也只好說些甚麼,然後聽了回答,再微笑著說“Thank you”離開。我覺得在Career fair最尷尬的時候莫過於你興致勃勃地問別人問題以後,在你期待他能滔滔不絕地解釋的時候,他只用三言兩語回答你。你不知道要問甚麼了,而他也許在等待你的另一問題的時候,尷尬的寂靜就出現了。

有時候是蠻沮喪的,畢竟已經三年級了,可是卻覺得自己還未有完全的准備迎接社會。在大學,成績好也沒甚麼大不了吧。我聽一位朋友說,一個同班同學是一等學位,然後就參與了所謂優秀生才能參與的R&D programme。可是後來因為不適合,還是被教授“請”離開實驗室了。當我長得越大的時候,我就覺得一個人的學業成績並不一定跟他的成就成正比。你可以說,如果你成績好才能進得了大學,可是我卻覺得,像一些成績不好,放棄學業而轉向其它行業的人不一定沒有成就。比如說,如果一個人剪發剪得好看,然後又得奬,再成為名理髮師,你能說他沒有成就嗎?一個大學畢業的學生,如果就很安分守己地工作,就不見得有甚麼特別引以為傲的了。行行出狀元。可是,更重要的你必須努力成為狀元吧。

Steve Jobs說:“Love what you do. Find the love or don't settle.”我想我還在尋找的旅途當中。

話說回來,有時候真覺得自己小有中奬運氣。今天在career fair走走的時候,在一個booth那裡參與幸運輪盤抽奬。結果我轉中了一張戲票,雖然並不是甚麼大奬,可是還是不錯啦。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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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事2:


今天上一教授的課時,發生一些小插曲。教授他是很另人生畏的人,只要有任何雜音,他都會停止授課,那怕是大家在翻筆記時發出的紙張摩擦聲。今天,因為課室外有活動播音樂,所以他就建議是不是要取消課。後來有一位女生自願去請他們把音樂關掉,我們才能繼續順利上課(雖然後來他們故態重萌)。然後教授就說了一些很引我深思的話:在考試的時候,學校都會准備考場。他們會用白屏將考場圍起來啦。他們會放那些“Maintain absolute silence while the examination is in progress”的告示牌啦等等以便學生能在作答時不受任何干擾,並且能全神貫註地思考考題。可是,為甚麼在平常上課的時候,學校卻能允許這種打擾教授授課學生聽課的活動舉行呢?雖然教授並沒有再說甚麼,可是我卻感受到了那矛盾之處。其實比較起來,考試不過是一個作答,而且很多時候都是那種填鴨式作答,其實對一個學生來說,根本沒有甚麼益處。可是上課卻是你真正學習的時候,為甚麼要干擾你真正的學習而去註重一個不見得能考出你真功夫的考試呢?再仔細想想,就覺得自己竟奉行這個無聊的道理這麼久。很多時候都沒有以最佳狀態去上課啊,有時候無法專註的時候總會想之後要好好追回來,可是卻不知道自己已經浪費了很多東西。善し,專註!專註!專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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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事3:

最後一件事,就是上business law了。雖然不太喜歡那個老師對個人的態度,可是我開始敬佩她。在班上,她總是希望同學能夠勇於發表他們的想法,而不是坐在那裡等答案。所以,當我們都沒甚麼回應的時候,她開始說:“Come on. Have a guess.”似乎一直在催促我們積極參與。也許也因為她太纍了,畢竟已經連續授同樣的課四個小時半了,所以耐性盡失。可是,超佩服她的一點是,她在催促我們的時候,臉上還是依然掛著笑容。這是何等高的EQ啊。也因為這樣,我相信大家都蠻喜歡她的,就除了我,喜歡還談不上,不過,卻是佩服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