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September 12, 2012

老占的博客-創意人vs生意人


自“老占的博客”



創意可以賺錢,創意產業(Creative Industry)這個行業卻不大容易賺錢,七月份的《信報月刋》已深入探討過。創意是在每一個行業都必須的,在政府施政、醫學、網路、財經,創意其實在很多地方都有。Creative Business的縮寫。這也恰恰是我們在做的事情, 把Creative和Business對接起來。而不是Creative Industry,創意產業議題太大了,不是三幾個成功的個案能說清楚。

在中國,創意最讓人不尊重的一環,一家公司用多少預算來做創意和設計?最多1%。有沒有想過你只是在賺1%而已?以這樣的標準,連目前業界最為著名的Philp Starck做得也不足夠。Starck應該算做全球創意行業領軍人物了吧,從飛機到船,到麵條家品到房子,他無所不拈上一手,他的設計的屢獲國際獎項,但Starck一年的Royalty Fee有多少?每年版稅及專利費用來說,約1億人民幣。你去問中國移動的股東一天的收入有多少?可能就有超過人民幣1億元。

一般中國老闆會認為,從事創意的公司處在整個產業鏈上最不能生產實際利潤的地方,是一種服務,最不受尊重。設計師的價值不被看重,更甚至被看作是起門面作用的花瓶,這不能不說是一種悲哀!當設計師們自憐自艾的同時,有沒有意識到問題出在哪兒?因此,從事創意的企業,一定要往在上游的方向靠攏,這是一個有趣的倒序。


明星要紅,靠的是她的樣貌身材,一家創意公司要紅,靠的是什麼?

靠的就是對各行業的認識、對品牌、廣告、設計、空間、行銷、公關等各種創意領域,具國際化、本地化的認知、同時具高質感創意及執行力。現在的設計行為只是圍繞客戶那百分之幾的份額努力,僅僅以賺到這1%為目的,而非一種投資與回報的良性關係,這種現象更像是涸澤而魚,創意被看扁,究其根本原因不在客戶而是設計師本身,客戶的錢不是白來的更不是用來白花的,這種投入(投資)當然是以ROI回報為目的,這個目的被設計師達到或者超越了,那麼客戶會滿意,自然設計師的的價值也就會得到體現。設計師如果只貢獻美感、設計上、平面上的,他會有限制,為什麼很多設計師覺得自己不被重視,那是有道理的,因為他做出來的東西並沒有影響那麼大。

(全文將刊於10月信報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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